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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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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7-07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于2017年9月18日指定公司财务总监郑顺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今已届满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确定适当人选,及时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滕用庄

联系电话:0591-88202235

传真:0591-88202231

电子邮箱:tengyongzhuang@tengxinfoods.com.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