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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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12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当时IPO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6元,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161.32万股。截至2014年1月16日,公司共募集资金295,236,31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4,797,575.0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9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57,14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0,999,9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7,277,229.2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A05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开设了五个专项账户。

2、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开设了两个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000t/a锂电池和动力电池材料项目(二期)以及研发中心项目(九江)已完工,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对应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1050100100255642、46010154500002585)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13日、2017年12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已全部完成,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对应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1050100100300050)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620,046.17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具体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公司已根据决议将储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轻纺城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02004929200164423、82190154740003767、1762639226)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9,528,528.93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1,635,609.19元划转完毕,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工,其中,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对应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1050100100301484)余额为20,890.72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将上述账户节余的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度规定,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免于履行审批程序。

目前,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02004929200164423、82190154740003767、1762639226、391050100100301484)全部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轻纺城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