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7-09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2017-090),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15:00—12月20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1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866号上海中兴和泰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增补杨利成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林卓彬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议案1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本次应选独立董事2人。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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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00弄4号2层。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 话:021-58853066
传 真:021-58853100
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邮政编码:201203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增加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0,投票简称:盈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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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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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利成: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稽核专员,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杭州金海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利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林卓彬: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审计局评议处干部、深圳市审计师事务所科长、副总会计师;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书记;广东省信用协会轮值会长,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卓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附件四: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小燕:女,1968年出生,研究生在读。2004年参与组建硕颖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至今,任总裁、董事长;现兼任硕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温州硕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硕颖智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硕颖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小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之配偶,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