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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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7-080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17年12月13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周明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1,856,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6%。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2017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周明华先生《关于拟减持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公司股东周明华先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8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公司股东周明华先生

2、减持主体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公司股东周明华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1,856,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历年转增获得的股份。

3、周明华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数量及来源

在符合上市公司减持规定的前提下,周明华先生拟累计减持不超过2,08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历年转增获得的股份。

2、减持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周明华先生将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周明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在减持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周明华先生《关于拟减持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