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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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7-05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 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公司副总经理赵降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950股,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737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4%。

公司近日收到通知,赵降龙先生于2017年1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52,700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赵降龙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次数为1次,减持均价为16.7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赵降龙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

2、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赵降龙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降龙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 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赵降龙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赵降龙先生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赵降龙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赵降龙先生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