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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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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秦英林与关联方牧原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8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秦英林与关联方牧原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牧原股份”)于2017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秦英林先生和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集团”)的通知,双方于2017年12月13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秦英林先生将其所持牧原股份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牧原集团行使,具体情况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协议签署日,秦英林先生持有牧原股份492,087,746股股份,占牧原股份总股本的42.48%,为第一大股东;牧原集团持有牧原股份246,410,572股股份,占牧原股份总股本的21.27%,为第二大股东。秦英林先生持有牧原集团85%的股权。

(一)委托授权标的

委托授权标的为秦英林先生所持牧原股份448,667,502股股份(在本协议中简称“委托股份”,占牧原股份总股本的38.73%,委托授权效力及于因牧原股份送股、转增股等而新增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不包括分红权等股东财产性权利)。委托授权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牧原集团可就本协议约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按照牧原集团自身的意思进行表决,秦英林先生将来就公司董事/股东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与牧原集团保持一致的意见,因此针对具体表决事项,秦英林先生可不再出具具体的《授权委托书》。

(二)委托授权范围

委托授权范围包括:

(1)召集、召开和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

(2)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3)代为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

(4)牧原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协议生效后,牧原集团将实际上合计持有牧原股份公司60%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牧原集团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履行委托权利;超越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给秦英林先生、牧原股份造成损失的,牧原集团应对秦英林先生、牧原股份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秦英林先生对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享有的收益权、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

二、关于股东表决权等权利变更的说明

在协议有效期内,牧原集团可行使公司共计60%的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权利,成为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牧原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秦英林、钱瑛夫妇。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17-18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股东秦英林先生的通知,获悉秦英林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备注:因公司于 2016年7月8日实施权益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秦英林先生的质押股数变更为68,000,000股。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秦英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2,087,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8%;本次质押股份数43,830,173股;截止本公告日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41,753,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7%。

四、备查文件

1、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