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城乡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7-026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城乡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收到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衡规罚字[2017]17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雁有限收到了衡阳市城乡规划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衡规罚字[2017]17号),主要内容如下:

天雁有限与衡阳晓华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建设雁津大厦附1号楼项目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上述法律、《衡阳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2016年12月23日集体项目会审会议纪要,做出如下处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建设行为行政处罚款人民币陆佰玖拾叁万壹仟贰佰捌拾贰元(¥6931282元)。

事件发生后,公司已按通知要求申请行政复议,暂未收到行政复议结果。上述行政处罚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