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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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4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9日发出,于2017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调整为一次发行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170号公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选择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2017年1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期及首期发行规模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225号公告),同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

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公司债券市场发行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由分期发行调整为一次发行,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26亿元(含26亿元),拟采用一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本次确定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已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融资,融资期限两年。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条件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社会共同富裕,同意公司向福州市扶贫发展基金会捐资1,000万元。该基金会的宗旨是扶持、改善福州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和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促进其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框架范围内办理相关捐赠事宜。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