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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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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17-059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343,18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花”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5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5万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5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1,125万股,并于2016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包括两类:第一类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共计5名股东,分别为上海道富元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富投资”)、浙江维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投资”)、陈卫忠、王迪明、上海基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实投资”);第二类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承接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的社会公众股东,共计679名股东。

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25,343,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6%,将于2017年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2,5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000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公司股东道富投资、基实投资、维科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卫忠、王迪明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3、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承接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百合花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百合花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银河证券对百合花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共计25,343,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6%,将于2017年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其中,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093,183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承接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的社会公众股东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250,000股,明细清单如下:

(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卫忠、王迪明在股份解除限售后仍需继续履行以下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承接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的社会公众股东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