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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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前期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资金收回情况,以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到期收回理财产品资金情况

二、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产品

2017年12月13日,公司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了《润富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44240)》,具体内容如下:

该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6-026)。

(二)购买财通证券理财产品概述

2017年11月22日,公司采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验证的电子合同签约方式,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财通基金-玉皇稳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具体内容如下:

该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等固定收益品种、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及现金。

2、投资比例: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按市值计算为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的0~200%,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按市值计算为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的0~100%,现金比例为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总值的0~100%。

3、投资限制:①投资于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中期票据(除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外)等信用债的债项或发行主体(或担保人)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②短期融资债券项信用等级不低于A-1级或主体(或担保人)评级不低于AA级;③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或担保人)评级不低于AA级;④投资于单只利率债券的比例(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计划财产总值的20%;⑤投资于单只信用企业债券的比例(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计划财产总值的10%;⑥债券正回购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100%;

4、投资禁止:为维护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资产管理计划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①承销证券;②投资期货;③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④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⑤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三)购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概述

2017年12月01日,公司采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验证的电子合同签约方式,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兴证资管鑫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具体内容如下:

“鑫利5号”投资范围为: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债券正回购和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等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等信用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不低于AA,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不低于A-1;没有债项信用评级的,主体评级或担保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

该集合计划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持有的可转债、可交换债不进行转股操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管理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22,750万元(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48,610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兴业资管鑫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3、财通基金-玉皇稳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