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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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7-121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刘丹丹、张东波、水晓燕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26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2,693,994股减至202,679,73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02,693,994元减少为202,679,73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23层

2、申报时间: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 45 天内(9:30-11:3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中华、杨富珏

4、联系电话:010-82881768

5、传真号码:010-82263379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