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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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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履职的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选举吴红伟先生和芮政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吴红伟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沪证监许可【2017】104号)和《关于核准芮政先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沪证监许可【2017】103号),吴红伟先生和芮政先先生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已获核准。

据此,吴红伟先生自2017年12月13日起履行职工代表监事职责,芮政先先生自2017年12月11日起履行职工代表监事职责,其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且杨庆忠先生和仇夏萍女士不再履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杨庆忠先生和仇夏萍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监事的各项职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5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加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0人,瞿秋平董事、余莉萍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事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周杰董事长、张新玫董事、张鸣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周杰董事长主持,8位监事和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限期海通开元转让海通恒信股权的议案》

1. 同意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通开元”)将所持有的全部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2,440,846,824股股份于2021年12月30日前,以不低于投资账面价值的价格转让给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办理海通开元转让海通恒信股权的具体事项,包括确定转让时间、转让价格等,并履行相关审批、报备程序等。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海通国际证券收购海通银行英国及美国子公司的议案》

1. 同意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通国际证券”)收购Haitong Bank, S.A.(简称“海通银行”)英国及美国子公司股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海通国际证券与海通银行进一步研究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境内外的各项监管规定,决定最终的交易架构,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股权的比例、出售股权的价格以及其他交易结构要素。

2.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履行与海通国际证券收购海通银行英国子公司及美国子公司相关的各项境内外审批、报备程序。上述子公司股权收购事项将在履行完成所有境内外必要的外部审批程序后进行。

3.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海通国际证券收购海通银行英国及美国子公司相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海通国际证券购置办公写字楼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授权海通国际证券于香港购置办公写字楼,并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对所购房产价格进行评估。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合规办理购买上述办公用房,及所涉及主管单位的报备事宜。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5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在上海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11名,实到监事10名,程峰监事因事请假,委托冯煌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吴红伟监事主持,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杨庆忠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监事会副主席职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选举吴红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副主席。

公司监事会对杨庆忠先生担任监事会副主席期间为公司发展、法人治理建设及监事会工作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吴红伟先生简历

吴红伟先生,1966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员职称。吴先生1990年7月至2001年6月在上海航天局801所工作,曾担任以下职务:1990年7月至1997年1月在科研计划处(后更名为“科技处”)工作,曾任设计员、工程组长、处长助理、副处长(其中1995年8月至1997年1月兼任科技委秘书);1997年1月至1997年3月担任人事保卫处处长、科技委秘书;1997年3月至2000年10月担任所务部主任、人事保卫处处长;2000年10月至2001年6月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所务部主任(其中2001年3月至2001年6月兼任工会主席)。吴先生2001年6月至2004年4月担任上海新光电讯厂党委书记。吴先生2004年4月至2015年1月在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工作,曾担任以下职务:2004年4月至2006年1月担任人力资源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担任人力资源处处长;2011年6月至2015年1月担任秘书长。吴先生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担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纪委书记;2015年4月至2017年9月担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上海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组组长、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委员;2017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