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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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实施结果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2证券简称:创力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63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管亚平先生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44,222,6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5%;耿卫东先生持有公司36,551,4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4%;芮国洪先生持有公司35,928,02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2017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创力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17-008),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计划自2017年3月14日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9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1.57%的本公司股份。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本次减持实施期限届满,截至披露日,管亚平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44,222,6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5%;耿卫东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36,551,4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4%;芮国洪先生于2017年3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23,43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98%,芮国洪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35,928,02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股东有关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披露了《创力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计划自2017年3月14日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9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1.57%的本公司股份。

减持股份主体及计划具体内容请见刊载于2017 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亚平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44,222,6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5%;耿卫东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36,551,4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4%;芮国洪先生于2017年3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23,43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98%,芮国洪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35,928,02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4%。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实施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本次减持实施完毕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减持计划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7 年3月14日、8月5日分别披露了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临2017-041)。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本次减持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12证券简称:创力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6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的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芮国洪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芮国洪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2,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补充质押日2017年12月13日,购回交易日期为 2018年12月13日,作为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本次补充质押手续于 2017 年 12月12日办理完毕。截至本公告日,芮国洪生持有本公司35,928,02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4%。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后,芮国洪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数量为2,604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2.48%,占公司总股本的4.09%。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芮国洪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芮国洪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将以自筹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股份的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