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7-053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近期收到陈外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小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1月3日(星期三) 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

附件:

朱小明先生个人简历

朱小明:1962年1月生,中国国籍,新西兰永久居住权。1983年6月毕业于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本科学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1983年至1992年,在浙江省永康拖拉机厂从事研发、企业管理、出口营销工作。现任浙江恒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恒晟图文(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恒晟日诚数码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恒晟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武汉恒晟日诚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恒晟日诚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日诚数码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亘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晓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小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朱小明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补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7-054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陈外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外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之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陈外华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陈外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递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外华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名朱小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

附件:

朱小明先生个人简历

朱小明:1962年1月生,中国国籍,新西兰永久居住权。1983年6月毕业于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本科学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1983年至1992年,在浙江省永康拖拉机厂从事研发、企业管理、出口营销工作。现任浙江恒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恒晟图文(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恒晟日诚数码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恒晟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武汉恒晟日诚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恒晟日诚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日诚数码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亘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晓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小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朱小明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补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7-055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3日

至2018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4-27718107;传真:0574-87679566;邮箱:IR@mobigarden.com.cn

(三)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00。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