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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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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4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17-03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后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注册地: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石玉东

注册资本:322.1314679548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21601108W

经营期限:1992年12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

通讯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邮政编码:610041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于2015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净买入乐山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99,600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0.37%;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于2017年5-12月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净买入乐山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920,469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4.63%。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具有表决权的乐山电力股份51,229,789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9.52%。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具有表决权的乐山电力股份78,149,858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14.52%。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6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644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住 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邮编:610041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乐山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注册地: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石玉东

注册资本:叁佰贰拾贰亿壹仟叁佰壹拾肆万陆仟柒佰玖拾伍元肆角捌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21601108W

经营期限:1992年12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

通讯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邮政编码:6100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四川电力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四川电力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四川电力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川电力为国有独资企业,尚未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领导班子人员情况如下: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电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如下:

四川电力持有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31)23.92%的股权共计120,592,061股,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川电力持有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01)20.07%的股权共计65,070,097股,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川电力持有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05)20.15%的股权共计73,449,220股,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有利于优化公司结构,更好地发挥股东作用,支持乐山电力发展。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乐山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15年7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电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收购乐山电力199.96万股。

2017年5-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电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收购乐山电力2492.0469万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四川电力持有具有表决权的乐山电力股份51,229,789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9.52%。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电力持有具有表决权的乐山电力股份78,149,858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14.52%。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不构成影响。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川电力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石玉东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石玉东

日期:2017年12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