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的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7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目前,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下称“项目”)处于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阶段,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该项目正式合同尚未签订,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等存在变化的风险,均以届时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2017年12月11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非关联方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下称“联合体”)并以公司为牵头方参加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关于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017年12月15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根据公示内容,联合体成为该项目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方。现将本次项目预中标公示概况公告如下:

(一)PPP项目编号:440515-201710-310-0002;

(二)PPP项目名称: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法人代表:黄建勳,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

(2)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法人代表:柯昌春,地址:江汉区常青路40号;

(3)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法人代表:马裕添,地址:濠江区赤港红桥城建综合楼七层之二。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止。

二、风险提示

(一)目前,该项目处于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阶段,公司能否中标该项目应以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若项目正式中标,公司将与达濠市政分别按不低于51%和不高于49%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具体出资比例及项目公司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届时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三)由于该项目正式合同尚未签订,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等存在变化的风险,均以届时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 2017-075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关于收到增值税

退税和其他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70%部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污水处理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2017年1月份至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累计收到2017年度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的增值税70%部分退税款合计1,050.20万元人民币。(其中2017年9月份至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的增值税70%部分退税款合计354.06万元人民币)

2017年1月份至2017年8月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2017年度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的增值税70%部分退税款已于2017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二)其他政府补助

2017年1月份至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592.14万元人民币。

根据相关披露规则,上述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金额超过1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上述增值税退税款及其他类型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须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