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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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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58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13日向全体董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公司1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彪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受托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和该所依据行业标准和业务量大小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将提交公司2018年1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椰岛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0)。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59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2月13日向全体监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公司1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亚平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受托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和该所依据行业标准和业务量大小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将提交公司2018年1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椰岛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0)。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公告编号:2017-060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3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十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3日

至2018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上述议案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9:00—下午17: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1302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 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1302室,570105

联系人:齐苗苗、蔡专 联系电话:0898-66532987 传真:0898-66532985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61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复牌事项及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895)的相关要求,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予以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函》,函件称:国资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与海南建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同年4月8日向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国资公司将持有的7873.7632万股股份转让予海南建桐的申请。此前该申请已逐级呈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进行审核。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国资公司申请后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文件。由于准备该文件需要一定时间,国务院国资委在受理时限内因未收到该文件,已于2015年7月23日将申请文件退回至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国资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正在积极重新协调补充办理相关文件,并拟在取得该文件后依照审批程序递交国务院国资委审批。

鉴于本次转让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201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考虑到宏观环境、监管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等诸多因素,201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相应完善与修订,并在指定媒体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2月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再次进行修订,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工作。鉴于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密切关注上述重大事项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62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受托工作。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17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和该所依据行业标准和业务量大小协商确定。

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认真审阅有关材料,对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2016年为公司提供的内控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内控状况审计实事求是,所出的内控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意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17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