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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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7-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7-11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以下简称“该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该公告中公告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更正前:

公告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现更正为:

公告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更正前: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16年9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2月28日,年化收益率为2.6%。

2016年12月28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524,273.97元,年化收益率为2.6%。

(2)2016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6年第34期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1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年化收益率为2.5%。

2016年12月23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826,712.33元,年化收益率为2.5%。

(3)2016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159期收益凭证》,以自有资金1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3月23日,年化收益率为4.448%。

2017年3月23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1,781,637.26元,年化收益率为4.448%。

(4)2017年1月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1期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4月6日,年化收益率为3.8%。

2017年4月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749,589.04元,年化收益率为3.8%。

(5)2017年3月24日,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288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自有资金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6月26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6月2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775,178.08元,年化收益率为4.3%。

(6)2017年4月7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财富盈HXSZCFY2017040701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6月28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7月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966,027.4元,年化收益率为4.3%。

(7)2017年4月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35期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7月6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7月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848,219.18元,年化收益率为4.3%。

(8)2017年6月28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财富盈HXSZCFY2017062802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9月26日,年化收益率为4.9%。

2017年9月2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1,208,219.18元,年化收益率为4.9%。

(9)2017年7月13日,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371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自有资金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25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9月25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618,722.22元,年化收益率为4.42%。

(10)2017年7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69期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9月27日,年化收益率为4.03%。

2017年9月27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688,964.38元,年化收益率为4.03%。

(11)2017年9月29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318期收益凭证》,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1日,年化收益率为61.10%。

2017年10月12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25,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418,493.15元,年化收益率为61.10%。

现更正为: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16年9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2月28日,年化收益率为2.6%。

2016年12月28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524,273.97元,年化收益率为2.6%。

(2)2016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6年第34期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年化收益率为2.5%。

2016年12月23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826,712.33元,年化收益率为2.5%。

(3)2016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159期收益凭证》,以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3月23日,年化收益率为4.448%。

2017年3月23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1,781,637.26元,年化收益率为4.448%。

(4)2017年1月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1期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4月6日,年化收益率为3.8%。

2017年4月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749,589.04元,年化收益率为3.8%。

(5)2017年3月24日,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288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6月26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6月2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775,178.08元,年化收益率为4.3%。

(6)2017年4月7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财富盈HXSZCFY2017040701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6月28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7月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966,027.4元,年化收益率为4.3%。

(7)2017年4月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35期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7月6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7月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848,219.18元,年化收益率为4.3%。

(8)2017年6月28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财富盈HXSZCFY2017062802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9月26日,年化收益率为4.9%。

2017年9月2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1,208,219.18元,年化收益率为4.9%。

(9)2017年7月13日,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371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25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9月25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618,722.22元,年化收益率为4.42%。

(10)2017年7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69期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9月27日,年化收益率为4.03%。

2017年9月27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688,964.38元,年化收益率为4.03%。

(11)2017年9月29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318期收益凭证》,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1日,年化收益率为61.10%。

2017年10月12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25,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418,493.15元,年化收益率为61.10%。

除上述更正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经更正后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更正后)》详见本公告附件。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经到期。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16年9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2月28日,年化收益率为2.6%。

2016年12月28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524,273.97元,年化收益率为2.6%。

(2)2016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6年第34期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年化收益率为2.5%。

2016年12月23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826,712.33元,年化收益率为2.5%。

(3)2016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159期收益凭证》,以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3月23日,年化收益率为4.448%。

2017年3月23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1,781,637.26元,年化收益率为4.448%。

(4)2017年1月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1期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4月6日,年化收益率为3.8%。

2017年4月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749,589.04元,年化收益率为3.8%。

(5)2017年3月24日,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288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6月26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6月2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775,178.08元,年化收益率为4.3%。

(6)2017年4月7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财富盈HXSZCFY2017040701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6月28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7月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966,027.4元,年化收益率为4.3%。

(7)2017年4月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35期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7月6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7月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848,219.18元,年化收益率为4.3%。

(8)2017年6月28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财富盈HXSZCFY2017062802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9月26日,年化收益率为4.9%。

2017年9月26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1,208,219.18元,年化收益率为4.9%。

(9)2017年7月13日,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371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25日,年化收益率为4.3%。

2017年9月25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7,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618,722.22元,年化收益率为4.42%。

(10)2017年7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69期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9月27日,年化收益率为4.03%。

2017年9月27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688,964.38元,年化收益率为4.03%。

(11)2017年9月29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318期收益凭证》,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1日,年化收益率为61.10%。

2017年10月12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回收本金25,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418,493.15元,年化收益率为61.10%。

二、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25,000万元购买银行及证券公司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331期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4861%

产品起息日:2017年10月16日

产品到期日:2017年12月27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产品名称:“乾元-顺鑫”保本型2017年第107期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30%

产品起息日:2017年10月17日

产品到期日:2017年12月25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产品名称:“华兴财富盈2017101301号”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35%

产品起息日:2017年10月13日

产品到期日:2017年12月27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公司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