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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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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48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21日,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披露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正在筹划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向非关联方收购能源类等资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取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能源类等资产,收购完成后将提升公司整体业绩,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二、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1、公司积极与交易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方式等相关事项正在进行沟通,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方签订重组协议;

2、公司积极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各方仍需对重组方案进一步沟通和协商,因此公司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自2017年12月2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49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培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投资设立热电联供燃气电力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华晨电力股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国投南阳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2-11项议案为特别议案,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律师、施学敬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50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培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63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申请注册总额度内分批注册、分期发行。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资金实际情况,公司将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通过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同时,为了提高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的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上述现金管理业务,授权额度为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17年12月19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通过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相关的现金管理业务,授权额度合理,有利于提高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的效率。为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事项。

三、关于公司向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借款,具体借款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关于公司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六、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南山煤业提供反担保。

七、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孟子峪煤业提供反担保。

上述第一项和第四至七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月3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51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

本次申请注册短期融资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63亿元),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申请注册总额度内择机分批注册、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3、发行利率

本次短期融资券遵循相关规定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6、决议有效期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实施,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52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为裕中能源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630,503.82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2、本次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为南山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3、本次康伟集团为孟子峪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446,690.40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166,590.44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973,599.96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3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76,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向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2、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南山煤业拟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南山煤业提供反担保。

3、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孟子峪煤业拟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孟子峪煤业提供反担保。

上述各项担保事项相关的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冯元,注册资本:506,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17年9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2,094,071.74万元,负债总额1,430,597.36万元,净资产663,474.38万元,资产负债率68.32%;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8,078.13万元,净利润-267.02万元。

2、南山煤业基本情况

南山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宋四祥,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17年9月末,南山煤业资产总额73,562.73万元,负债总额30,368.37万元,净资产43,194.36万元,资产负债率41.28%;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29,937.44万元,净利润12,910.87万元。

3、孟子峪煤业基本情况

孟子峪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柏子村,法定代表人:赵建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煤炭开采。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17年9月末,孟子峪煤业资产总额35,500.13万元,负债总额 11,691.22万元,净资产23,808.91万元,资产负债率32.93%;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84.57万元,净利润3,120.8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裕中能源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向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2、康伟集团为南山煤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南山煤业拟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南山煤业提供反担保。

3、康伟集团为孟子峪煤业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孟子峪煤业拟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孟子峪煤业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裕中能源、南山煤业、孟子峪煤业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以及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446,690.40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93%、总资产的45.32%,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166,590.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83%、总资产的32.28%。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裕中能源、南山煤业、孟子峪煤业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153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2-5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7年12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宁方伟、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