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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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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核查的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9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核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因公司出现债务到期未清偿及部分账户被冻结,目前公司正在核查冻结账户的情况,如果冻结账户为公司主要账户,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媒体报道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或“公司”)关注到网络媒体报道了《上市公司龙力生物002604违约,陆金所大同证券中海信托踩雷》等系列新闻,具体内容为:“陆金所代销的大同证券同吉9号资管项目,应于12月7日到期本息兑付,至今未与兑付。资金流向为上市公司龙力生物提供流动贷款,实控人程少博负连带责任,现龙力生物未能兑付到期贷款,现要求大同证券立即采取法律行动,冻结龙力生物相关资产。投资人现已向证监会举报龙力生物既然没有资金还停牌收购资产的反常行为以及重大事项未予公示”。公司在获悉上述报道后,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的说明

上述媒体报道基本属实,具体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因流动资金需求,于2016年11月10日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签署了编号为“[ZHXT2016(JXD)字60号-3]的《信托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借款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用途: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且最高不超过贷款人为本次借款而设立的“【中海汇誉2016-93龙力生物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单位实际募集到得全部信托资金总额,实际借款金额为22,656万元;

借款期限:各期借款的期限为12个月,自该期借款的实际提款日起计算;第一期13,759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7 日,第二期8,897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2月10日至2018年2月9日。

担保方式:龙力生物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少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中海信托与程少博于2016年11月10日签署了编号为“[ZHXT2016(JXD)字60号-4]的《保证合同》”。

违约责任:借款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任一期借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清偿,并对所欠本金按借款利率加收50%的逾期利率计收罚息。

经公司内部核查,上述第一期借款资金主要来源为大同证券管理的资金集合计划。2017年12月7日已到期,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未清偿,出现债务违约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目前相关债权人已启动诉前保全程序,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可能面临被要求限期清偿并支付相关罚息等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正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事项。

四、公司的其他情况

经核查,公司四个银行合计八个账户被冻结,申请冻结金额分别为农业银行禹城支行9,167万元、工商银行禹城支行9,167万元,建设银行禹城支行9,167万元,中国银行禹城支行23,218.75万元。实际冻结金额441万元。目前公司正在核查冻结账户的情况,如果冻结账户为公司主要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3.3.1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公告。

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1月28日开市起停牌。截止本公告日,该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