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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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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7-07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 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李春女士的离任申请,解聘其合规总监职务。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爱宾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认可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获得吉林证监局认可批复之前,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何俊岩先生代行合规总监职务。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顾问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春女士为公司高级顾问,主要负责为公司合规管理方面工作提供管理与决策建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3月19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王爱宾先生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王爱宾先生简历

王爱宾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执业标准工作委员会高级主办、证券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创新支持部部门负责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

王爱宾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7-08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合规总监李春女士递交的《离任申请》,李春女士因其个人年龄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提前离任的申请,不再担任公司合规总监职务。公司已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公司合规总监变更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进行了书面报告并获得其无异议的答复。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李春女士的离任申请,解聘其合规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春女士在担任合规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爱宾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吉林证监局认可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聘任合规总监需要经吉林证监局认可后方可任职,因此王爱宾先生将在取得吉林证监局认可批复后正式履职,在此之前,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何俊岩先生代行合规总监职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