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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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17- 056

债券代码:143338 债券简称:17益佰0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 C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窦啟玲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窦雅琪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2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回购方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明君、赵彦彬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17-057

债券代码:143338 债券简称:17益佰0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6)。

根据回购股份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3.00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15,384,600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0-1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50008

2、申报期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2月2日

2、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4、联系人:李刚、曾宪体

5、联系电话:0851—84705177

6、传真号码:0851—84719910

7、其它:

(1)以EMS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