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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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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7-117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至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二栋三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浩宇先生主持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187,295,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1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187,295,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浩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选举吴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选举吴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4)选举彭政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5)选举余小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6)选举姚可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浩宇先生、吴瑛女士、吴琪女士、彭政纲先生、余小云女士、姚可夫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孙崇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选举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选举周成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崇理先生、许怀斌先生、周成新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张浩宇先生、吴瑛女士、吴琪女士、彭政纲先生、余小云女士、姚可夫先生、孙崇理先生、许怀斌先生、周成新先生等9人组成,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叶倩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选举汪成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7,295,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叶倩茹女士、汪成斌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建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明明、刘丹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7-118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4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宇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张浩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张浩宇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4名)

选举张浩宇先生、孙崇理先生(独立董事)、彭政纲先生、吴琪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浩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3名)

选举许怀斌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周成新先生(独立董事)、余小云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许怀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提名委员会:(3名)

选举周成新先生(独立董事)、孙崇理先生(独立董事)、吴瑛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周成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

选举孙崇理先生(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独立董事)、吴瑛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孙崇理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张浩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张浩宇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吴琪女士、陈雷先生、梁波先生、牛鹏程先生、吴全红女士、邓贵兵先生、初艳女士和秦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吴琪女士、陈雷先生、梁波先生、牛鹏程先生、吴全红女士、邓贵兵先生、初艳女士和秦蓉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黄俊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黄俊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秦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秦蓉女士简历见附件)

秦蓉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264859

传真:0755-85242355

电子邮箱:lilian.qin@kaizhong.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

邮政编码:5181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卿海登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卿海登先生简历见附件)

卿海登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264859

传真:0755-85242355

电子邮箱:dmb@kaizhong.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

邮政编码:5181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张浩宇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金属材料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山东省机械厅、深圳蛇口企业(集团)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浩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8,055,676股,占比26.89%,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吴瑛女士系张浩宇先生之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琪女士系张浩宇先生之妻妹,公司副总经理吴全红女士系张浩宇先生之妻妹,公司副总经理梁波先生系张浩宇先生之连襟。除上述关系外,张浩宇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张浩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日本风工学研究所工程师、凯中整流子厂总监、凯中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琪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70,496股,占比0.71 %,间接持股844,073股,占比0.29%。公司副总经理梁波先生系吴琪女士之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吴瑛女士系吴琪女士之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浩宇先生系吴琪女士之姐夫,公司副总经理吴全红女士系吴琪女士之妹。除上述关系外,吴琪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吴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全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专科。曾任职于武汉市青山区副食品公司、武汉市上海商城有限公司,曾任凯中整流子厂总监、凯中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全红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70,496股,占比0.71 %,间接持股970,534股,占比0.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吴瑛女士系吴全红女士之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浩宇先生系吴全红女士之姐夫,公司副总经理吴琪女士系吴全红女士之姐。除上述关系外,吴全红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吴全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国防科技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工学博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教授、东京工艺大学研究员、日本东电设计株式会社研究员、凯中整流子厂总监、凯中有限市场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45股,占比0.04%,间接持股844,073股,占比0.29%。公司副总经理吴琪女士系梁波先生之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吴瑛女士系梁波先生之妻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浩宇先生系梁波先生之连襟,公司副总经理吴全红女士系梁波先生之妻妹。除上述关系外,梁波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梁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西分宜煤矿电机厂,历任凯中整流子厂工程师、生产部经理、技术部经理、品质部经理、工程部总监、凯中有限技术总监、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雷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45股,占比0.04%,间接持股844,073股,占比0.29%;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牛鹏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工程师、工艺技术及制造部门负责人、佛山KEE集团生产总监兼研发总监、凯中有限制造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牛鹏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45股,占比0.04%,间接持股580,602股,占比0.20%;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贵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省(江油)矿山机器厂设备动力处技术员、历任凯中整流子厂设备维修主管、设备部经理、技术中心设备开发部经理、凯中有限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邓贵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45股,占比0.04%,间接持股844,073股,占比0.29%;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初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曾任贸联集团财务协理、深圳市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高级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初艳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45股,占比0.04%;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俊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专科。曾任职于武汉绒布印染厂,历任会计、主管会计;曾担任武汉致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武汉宜尚家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凯中整流子厂财务经理、凯中实业财务经理、凯中有限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黄俊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45股,占比0.04%,间接持股368,858 股,占比0.13%;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秦蓉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697股,占比0.01%;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卿海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农林大学会计学专业,具备初级会计师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13年6月参加工作起至今,在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

截至目前,卿海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7-119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倩茹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叶倩茹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叶倩茹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简历:

叶倩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曾任广州市药材公司企业管理科科员、赤湾壳牌石油贸易公司行政经理、铭基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凯中整流子厂人力资源部经理、凯中有限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管理部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叶倩茹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0,772 股,占比0.07%;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