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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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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17-049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0,45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98号),核准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发行148,684,472股股份、向猛狮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客车”)发行58,285,528股股份购买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达”)股权。

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完成了上述股票的股权登记及限售登记工作,上述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6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年5月,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1,477,332,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477,332,26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增加股本738,666,13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215,998,393股。其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由206,970,000股变为310,455,000股。

2015年7月,公司实施完成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2,059,170股,总股本变为2,213,939,223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约定

公司与宇通集团、猛狮客车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约定:宇通集团、猛狮客车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宇通集团、猛狮客车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3、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及限售承诺;

4、对本次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0,45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6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