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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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7-13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11,88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6317%;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2月25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7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11,8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317%,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4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15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4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5年4月30日,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20.3万股调整为26.39万股,其中股权激励所获的现金分红以应付股利形式代管。

7、2015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0月28日,授予50名激励对象26.3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 99元/股。

8、2015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9、2015年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15年12月25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119.964万股办理完成了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

11、2016年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的因不符合激励条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3,000股回购注销手续。

12、2016年11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3、2016年11月21日,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25.79万股办理完成了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

14、2016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5、2016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177.606万股办理完成了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

16、2016 年12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尚未解锁的5.8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7、2017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8、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第二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三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截至2017年11月28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17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3,311,880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起始上市日为:2014年12月25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2月25日;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11,8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31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1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17%。

4、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7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每 10 股转增3股)、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转增10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4.00 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转增1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实施了转增。

注2: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川等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其9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240股将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7-13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中的任思龙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二、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思龙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54,391,964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37%,本次质押股份9,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累计质押股份35,83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5.87%,占公司总股本的6.83%。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7-13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技术改造)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沪经信投【2017】第672 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符合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政策,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转入的财政扶持资金 550万元。本次财政扶持资金具有偶发性,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扶持资金550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后期将在相关项目完成验收后按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转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不影响当年度损益,后期将在相关项目完成验收后按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转入公司当期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2、政府拨付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