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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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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7-12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7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前期作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8年 1月5日在凯迪大厦 708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7-13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前期作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7-13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提请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5日,下午15:00

(2)提供网络投票的议案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7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129)、《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一)、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于2018年1月3日(股权登记日后一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3日(股权登记日后一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708。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燕萍 吕晚霞

联系电话:027-67869270

传 真 :027-67869018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资料。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二: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9”,投票简称为“凯迪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b、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