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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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7-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7-05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今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报道《1元可买值300万的股份 广晟有色为啥能捡大“便宜”》,该报道质疑广晟有色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1元收购赣州齐畅新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文中提出“有色进出口在交易中仅付出1元钱,却能享受如此多的福利待遇,有色进出口怎么能完成这么划算的买卖”。

二、澄清声明

为避免投资者对报道内容产生误读,经公司认真核实,现对报道内容予以澄清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合理性说明

1.交易双方非关联方。赣州齐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畅公司”)是一家从事稀土废料综合回收利用的民营企业,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交易双方非关联方,本次交易未有其他利益安排。

2.交易符合当前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近年来,国家对稀土产业进行大规模整合重组,成立了六大稀土集团,并从政策上鼓励、推动稀土企业加入六大稀土集团,客观上促进了稀土民营企业主动加入六大稀土集团。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陆续开展对内蒙古、甘肃等地稀土企业的整合重组,以原料供应、准入、市场换取稀土民营企业的部分股权;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也在政策的支持下,以一元“国有金股”入股赣州的稀土民营企业;其他稀土集团也出现了以零成本收购各地稀土民营企业的案例,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当前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

3.广晟有色作为国有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拥有资源、市场、资金、管理等优势。齐畅公司原股东以1元成本转让10%股权给广晟有色,使齐畅公司成为广晟有色参股企业,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最终实现合作双赢。

(二)本次交易程序依法合规

本次交易并非临时启动,而是经过了长时间详细论证,是在完成了立项、审计、评估、法律尽调等所有程序之后进行的,整个过程历时1年多。经过多次的洽谈协商后,交易双方确定以2017年6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审计、评估、法律尽调等工作,于2017年12月19日将该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