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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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13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1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合力泰3期综合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文开福。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股份757,778,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128,310,676股的24.2233%。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30,895,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128,310,676股的23.3639%。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8、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57,778,9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设立山东合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57,778,9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57,778,9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57,778,9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57,778,9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提名增补王元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57,778,9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增补齐俊祥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57,778,9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8,790,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43,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43,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8,790,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43,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43,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8,790,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43,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790,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43,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13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6,759,408股,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19.72%。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9,700,200股处于质押状态, 占其总持股的55.08%。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9,700,200股、股东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219,667股、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500,000股、曾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3,800,000股、陈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100,000股、尹宪章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马娟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0,900,000股、李三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129,526股、余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及曾小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本公司股份646,349,393股,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20.66%。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查询。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