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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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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公告编号:2017-5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的议案中《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本次会议的议案中《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祝方猛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08,719,1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5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08,629,7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9,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9,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9,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6%。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一) 审议《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案》

同意608,708,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33%;反对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 审议《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608,686,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9579%;反对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04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3.1审议《关于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608,62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2审议《关于选举金龙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608,62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苗丁、刘亚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监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公告编号:2017-5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徐新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新良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徐新良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新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328股,占公司股本0.01%,辞去董事职务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徐新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5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0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方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53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0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选厉国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简历

厉国平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1月至2015年2月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法纪总监,2012年10月至今担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2月至今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法纪总监、审计总监;2015年6月至今担任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1月至今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至今担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厉国平先生现任职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5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22,000,000元置换先期(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2,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54,182股,发行价格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53,5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421,6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128,346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15日到位,并于2017年11月16日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2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中的12,200万元用于年产30亿片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注: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了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置换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的安排,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董事会意见

2017 年 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00,000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00,000元。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审慎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00,000元。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000545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