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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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以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在暂停本基金大额交易业务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不应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本公司将对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交易申请做整笔确认失败处理。

(2) 上述规则针对本基金A级和C级合并计算进行限制。

(3) 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和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照常办理。

(4) 自2017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5)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6)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ftsfund.com

(7)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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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4)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 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

(2)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17年12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通过提交设置分红方式交易申请的形式,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当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此之后的修改对本次分红无效。请投资者到各销售网点或拨打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赎回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时,以红利发放日作为起始日计算其相应的赎回费用。上述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用的计算与赎回费用计算规则相同。

4、咨询办法: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网点。

5、风险提示: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了解该基金更多的详细数据,包括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等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