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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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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17-05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需要仲裁撤回时生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申请暂未撤回;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裕工业”)为仲裁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未确定;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仲裁申请人同意“对正裕工业所有可能在协议生效日之前发生的任何法律诉讼或衡平法程序中所有索赔予以全部和最终的豁免”,因仲裁尚未撤回,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7年12月20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Ride Control LLC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达成和解和相互豁免,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Ride Control LLC存在主供协议纠纷,此次仲裁源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2011年3月5日签订的主供协议。该主供协议约定了正裕工业为Ride Control LLC生产汽车悬挂系统配件时,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申请人Ride Control LLC于2017年7月6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申请人提出被申请人违反了主供协议的相关条款。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二、本次仲裁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20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Ride Control LLC就主供协议纠纷达成和解和相互豁免,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主供协议将于2017年11月20日起被视为终止。根据主供协议第21.16条规定,尽管主供协议终止,其规定的所有义务应当仍然有效,正裕工业同意继续为Ride Control LLC供应产品。双方未来的业务关系将依据同时签订的新协议规定。

2、在收到完整签署的和解协议副本的7天内,双方应撤回所有诉请。本协议将在所有诉请全部撤回后生效。

3、在收到完整签署的和解协议副本之后和协议生效日起,双方在所有可能在协议生效日之前发生的任何法律诉讼或衡平法程序中的所有索赔予以全部和最终的豁免。

4、本和解协议是对索赔的妥协和解决,本协议不应被解释为任何一方承认对任何其他人或实体负有责任或承认不当行为。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前期尚未开庭,无法判断仲裁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本次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仲裁申请人同意“对正裕工业所有可能在协议生效日之前发生的任何法律诉讼或衡平法程序中的所有索赔予以全部和最终的豁免”,因仲裁尚未撤回,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仲裁案件的进展,并及时进行披露。

四、备查文件

(一)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