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92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力思”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0日下午17: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夏国新、胡咏梅、蓝地、刘树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夏国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国新回避表决,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2、提名胡咏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咏梅回避表决,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3、提名蓝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蓝地回避表决,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4、提名刘树祥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树祥回避表决,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周小雄、柳木华、杨金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周小雄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2、提名柳木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3、提名杨金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的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93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0日下午18: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蓝地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欧伯炼、丁天鹏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1、提名欧伯炼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监事欧伯炼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丁天鹏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监事丁天鹏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94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歌力思”或“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拟变更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期已到,鉴于公司实际情况,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拟变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资质。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顾仁荣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9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9,463,0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017,171.30元,转增77,838,91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37,301,965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17年7月6日在中国登记结算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7年7月10日上市流通。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详细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9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夏国新先生、胡咏梅女士、蓝地先生、刘树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小雄先生、柳木华先生、杨金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待备案通过后,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资格。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欧伯炼先生、丁天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夏国新简历:夏国新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设计研发中心总监,中国国籍,1968年生,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天津纺织工学院产品设计专业学士、服装专业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北京大学后 EMBA 学历,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深圳市龙飞纺织有限公司,1996 年起任歌力思设计董事长,1999年创立歌力思,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设计研发中心总监、歌力思投资执行董事、歌力思国际董事、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中国流行色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时尚设计师协会会长、北京服装学院顾问教授、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客座教授,2011年当选深圳经济特区30年行业领军人物,2012年中国纺织年度创新人物。

2.胡咏梅简历:胡咏梅女士,公司董事,中国国籍,1970年生,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天津纺织工学院针织专业学士。1994 年至 1995 年就 职于深圳市龙飞纺织有限公司,1995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安莉芳服装实业有限公司,1999年加入歌力思,现任公司董事、歌力思投资监事、歌力思国际董事。

3.蓝地简历:蓝地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197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法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1997年任职三九集团, 1998年至2000年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 2000年至2002年任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招聘部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汉唐证券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深圳红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05年加入歌力思,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甘投资董事。

4.刘树祥简历:刘树祥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国国籍,1969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 EMBA。1996年至1999年任深圳汎贸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9 年任坤斯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至2003年任造寸制衣(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任,2003年至2005年任天基电气(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加入歌力思,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甘投资董事。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小雄简历:周小雄先生,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广东省证券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秘书科副科长,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分业管理处处长、基金托管处处长,中山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2.柳木华简历:柳木华先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共党员。曾任武汉索福电脑有限公司程序员、武汉东湖开发区产业公司编辑、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会计、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会计。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主任;兼任深圳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审计学会副会长。

3.杨金纯简历:杨金纯先生,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AATCC和ASTM等国际标准组织高级会员,工信部纺织服装行业专家库及服装家纺品牌培育专家库专家,中国党员。曾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信息中心部门主任、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现任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主任委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服装智能制造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办公室主任。

三、第三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欧伯炼简历:欧伯炼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至2000年任湖南益鑫泰麻业服装实业有限公司职员,2000年加入歌力思,现任公司商品计划生产中心总监,深圳市同甘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丁天鹏简历:丁天鹏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1998年任深圳市雅皮服饰推广有限公司业务主管,1998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世族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加入歌力思,现任公司制服中心总监,薇薇安谭时装(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7-09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8日

至2018年1月9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8日下午15时至2018年1月9日下午15时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 2017 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12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深圳歌力思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注: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一个自然日,退市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两个自然日)15:00至2018年1月9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 登记时间:2018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 自热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4、 邮政编码:518048

5、 会议联系人:卢盈霏

6、 电话:0755—83438860

7、 传真:0755—83433951

8、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计投票议案的投票方式请参考附件二,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