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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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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7-04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号)获悉,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3001081,发证日期为2017年11月13日,有效期为三年,目前尚未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于2011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并于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进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7年至2020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已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均按15%的税率核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