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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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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1,212,15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元祖股份”)于2016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7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名原始股东,持有限售股61,209,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5名,持有限售股3,155股,合计持有限售股61,212,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051%,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2017年12月28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4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03,1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996,84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有关限售股锁定期及减持安排的承诺分别如下:

1、卓傲国际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卓傲国际有限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意向:两年内减持其持有的所有发行人股份。

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其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公开道歉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元祖联合国际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元祖联合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予以相应调整。锁定期间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公开道歉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上海闽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稼大禾贸易有限公司、太仓德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自愿锁定12个月,共5名,合计持股3,155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就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发表意见如下:

1、元祖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元祖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元祖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元祖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申万宏源对元祖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1,212,15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