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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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6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数量:774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141人

●授予股票来源:定向发行

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0日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等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徐驰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外,亦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11 月4日至2017年11月1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1月22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17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1月24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1名激励对象授予77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11月24日

2、授予数量:774万份

3、授予人数:141人

4、行权价格:32.00元/股

5、股票来源:定向发行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24个月为行权等待期,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博敏电子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124、0000000125、0000000126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7年12月20日

4、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注: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