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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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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7-079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7年12月11日

2、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4.28元。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数量及对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7,511,654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454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团队、技术及业务骨干。

5、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6、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与公司2017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日止。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比例分为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自授予日起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8、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考核年度为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之一。具体如下: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非公开发行、并购重组或资产处置等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的行为,则该年度及下一年度计算上述考核指标时应扣除前述行为导致的净资产、净利润影响额。新增加的净资产值、净利润值不计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业绩考核期,以自然年为考核期间,设置考核指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才能解锁当期激励股份,个人实际可解锁额度与个人层面考核等级规定的解锁比例相关,具体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上市公司应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7]48360002号),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45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417,349,879.1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7,511,65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19,838,225.12元。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86,635,893元,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连同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84,147,547.00元,股本为人民币2,484,147,547.00元。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2月1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

四、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前海人寿”)持有本公司629,186,156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占公司总股本26.36%,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导致前海人寿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变为25.33%。

五、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484,147,547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0.32元/股。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