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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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7-06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1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汇金通”)收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星、刘杰、张明扬、张巨锋、梁庭波)出具的《关于不减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星、刘杰、张明扬、张巨锋、梁庭波)承诺:自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承诺期间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截止本公告日,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星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监事会主席刘杰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职工代表监事张明扬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副总经理张巨锋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梁庭波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