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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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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7年12月12日向全体董事以邮件与电话沟通方式发出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参加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至纯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宇微投资引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至纯科技关于宇微投资引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至纯科技关于公司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至纯科技监事会已于2017年12月12日向全体监事以电话沟通方式发出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时秀娟女士主持,全部监事均到会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两名激励对象离职,按照《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2名因工作变动不在激励范围内的激励对象所持股份,共计4万股,回购价格为9.85 元/股, 回购总金额为39.4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增资企业名称:至纯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4,000万元港币(增资前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增资后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至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至纯”)系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至纯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情况,公司拟对其进行货币增资4,000万港币。增资完成后,香港至纯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港币增至5,000万港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计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至纯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港币。本次增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至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月16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莹瑛

注册资本:1000万元港币

注册地:中国香港

经营范围:电子、泛半导体、生物及医药、计量器具、环保等领域销售。

三、增资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目前,香港至纯暂未开展业务, 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投资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港至纯的增资,主要用于其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开展贸易经营活动,促进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与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17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7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n.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2名已获授尚未解锁的股份数量总计为4万股,回购价格为9.8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040万股减少至21,03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1,040万元减少为21,036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2、申报时间: 2017 年 12 月 23 日起 45 天内(9:00-11:3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1-80238290

5、传真号码:021-34292299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宇微投资引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至纯科技”)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认缴宇微投资出资额并签订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宁波宇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微投资”)出资额,并分别于2017年11月29日、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至纯科技认缴宁波宇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公告》、《至纯科技关于认缴宁波宇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补充公告》。

宇微投资将引入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代表“广发证券钱潮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具体名称以实际发行为准))为优先级合伙人,认缴宇微投资出资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不变。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宇微投资引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前述事项,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优先级合伙人情况介绍

名称: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901069673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日

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付竹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5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含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决策机制: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或简称“投委会”),作为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宇杉投资、杭州银行、至纯科技分别委派2人、1人、2人,投资决策应经投委会表决通过后施行。(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广发资管为杭州银行的受托机构)

投委会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委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四名以上(含四名)委员同意有效。

2、收益分配:

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预分配收益,直至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收回等于该分配时点其对本有限合伙企业按实缴出资额计算的年化收益率的7%;

(2)返还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

(3)返还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

(4)如仍有余额,则分配给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直至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获得等于该分配时点其对本有限合伙企业按实缴出资额计算的年化收益率的8%;

(5)如仍有余额,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获得(4)中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分配金额的25%;

(6)如仍有余额,则普通合伙人提取收益余额的20%作为业绩绩效(“业绩报酬”),剩余80%部分由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和各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投资收益达到本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三倍或以上,则可分配收入按照本款上述各项约定分配后,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应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让渡分配超额收益奖励。

四、其他相关说明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相关内容不变,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11月29日、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至纯科技认缴宁波宇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公告》、《至纯科技关于认缴宁波宇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

1、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5月12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5月23日出具了《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至纯科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万份,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5、2017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7年7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8名激励对象2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9.85元。7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

6、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与方案

1、回购注销的依据及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2、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导致其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范围,则应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即回购价格为9.85元/股。

2、回购数量

本次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回购股票的数量合计为4万股。

3、回购股份总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39.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040万股减少至21,036万股, 减少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减少的股份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数量未变。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注销工作的后续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修订公司章程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并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此,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将被取消激励资格,我们同意将已授予2 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万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六、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2名因工作变动不在激励范围内的激励对象所持股份,共计4万股,回购价格为9.85 元/股, 回购总金额为39.4万元。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议案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票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