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新余市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和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13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新余市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和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2月20日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新余市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和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PPP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告》、《龙元建设关于新余市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和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PPP项目中标公告》,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近日,公司与新余市渝水区新兴工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余市渝水区市场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新余市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和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

甲方1:新余市渝水区新兴工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甲方1系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项目业主

甲方2: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2系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业主

2、乙方:

乙方1:新余市渝水区市场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1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乙方2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乙方2: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新余市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和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总投资额:本项目PPP范围内建设投资约91,779.94万元。(实际工程结算造价以政府审核结果为准)

2、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15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3、项目范围和内容:一、新余市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包括储能小镇核心区、两条新建道路(创业大道北延段和环玉路)工程。新余储能小镇核心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能产业地产项目、储能科技研发项目、休闲度假及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和综合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储能小镇核心区位于小镇中部,面积约0.90平方公里,建筑面积约143,689.35平方米。道路新建项目:新建道路分别为创业大道北延段和环玉路。创业大道北延段北起锦绣路,南至大一路,长约1.2km,道路红线宽度50m,建设主要内容为储能小镇内南北向城市主干道,采用双向六车道,四板块形式。环玉路项目西起虎城大道,东至升平路,长约2.3km,道路红线宽度36m,为新余储能小镇内东西向城市主干道,采用双向六车道,两块板形式。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和给排水等。二、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余袁河工业平台景源路以南、明德路以北、章家山路以西、城西变电站以东,包括:袁河经开区标准厂房AB地块,共7栋单层厂房,两栋三层办公和B地块的厂房内局部办公;D地块用地,共6栋厂房,其中单层厂房2栋,4栋多层厂房,5#6#厂房内局部办公;F地块用地位于装备制造园西侧,景源路以北,洋坊路以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室外工程。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厚德路新建工程(景源路-明德路)工程主要范围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排水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以政府批准图纸为准。)

三、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1、对乙方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的权利;如发现与本协议存在不相符合的,有权责成乙方限期予以纠正;按照项目所在地现行规定严格履行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路政管理以及对项目沿线经营开发的行业管理工作;

2、甲方或政府指定机构或其委托的其他主体,对乙方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甲方(或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重点分析项目运行状况和项目合同的合规性、适应性和合理性;及时评估已发现问题的风险,制订应对措施,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3、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甲方有权委托政府审计机构或中介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费用进行审计的权利;

4、负责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及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乙方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申请江西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试点示范项目等;

5、甲方应确保乙方及时、足额的收到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且负责申请将本项目的服务费(含可用性服务费和政府付费的运维服务费)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应向乙方提供确需由甲方提供的项目融资所需文件;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

乙方:

1、享有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的权利;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建设期资金成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向使用者收取物业管理费以及经甲方批准后开展经营性业务(包括广告经营等)的权利;

2、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在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本协议规定进行运营,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

3、接受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或机构在建设期及运营期进行监督管理,并有义务配合合作期内监管事宜,如属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的,由此产生的专业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4、遵守与项目建设、运营、养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反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经营管理中各项报批、备案等手续;严格执行道路建设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13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

预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告》,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联合体。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等工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部分投融资等工作。现将本次预中标PPP项目概况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

2、项目采购人:吴起县经济发展局

3、项目投资额:144,340.7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4、运作模式及合作期限:本项目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子项目一吴起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合作期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子项目二吴起市政提升工程项目和子项目三吴起红色小镇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合作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5、项目内容:

子项目一:吴起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本子项目包括洛河川金佛坪以北至胜利山山脚河道约14.8km;宁赛川河道长度约5.7km(洛河大桥到高速出入口);胜利山山脚核心段二道川段河道长度约1.35km;二道川河口拦河坝1座;洛河川拦河坝1座;宁赛川河口拦河坝1座;上游淤地坝系统工程。

子项目二:吴起市政提升工程项目。本子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城市景观提升(胜利山山脚轴线核心段二道川段河道长度约1.1千米(沿二道川原坝口到洛河),景观面积约25500平方米;城区段河道长度约3.8千米(从裕安大桥沿洛河川往南到洛河大桥),河道两岸景观提升面积约8.4万平方米,河道驳岸新建景观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宁赛川段河道长度约5.7千米(洛河大桥到高速出入口),景观面积约23.6万平方米、海绵城市建设等。

子项目三:吴起红色小镇旅游集散中心项目。本子项目包括旅游集散中心,入口集散广场、演义广场、室外绿化景观工程等室外附属设施,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风险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预中标公示阶段,本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总投资、项目履行条款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