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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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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证券代码:600863 编号:临2017-066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21日,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投资”)的通知,华能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华能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间接持有华能投资55.00%股权,华能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竞价交易

4、增持股票数量及金额:增持公司股份7,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增持成交额为2,073.50万元

5、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华能投资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华能投资持有公司7,0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华能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2、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

3、增持股票数量:拟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包含本次已增持的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价格: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6元/股

5、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

6、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华能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