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6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4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桐乡经济开发区实施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将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其中包括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并配套建设公司新总部大楼。
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总投资为932,347.70万元(其中新总部大楼投资金额为7亿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和)总经理负责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最终方案的确定、项目报批及实施进度的掌握、对外签订大额合同以及大额资金使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8年1月12日下午14: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7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
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
● 投资金额
巨石集团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总投资为932,347.70万元(其中新总部大楼投资金额为7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权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新增土地的政府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实现智能制造创新发展,不断优化公司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为公司保持和提高在行业格局中的领导地位谋得先机,巨石集团拟实施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87,343.6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990,375.2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96,968.37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33,268.1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2.47%。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鉴于对未来全球玻璃纤维市场前景的持续看好,同时为公司发展智能制造,加速推进建设智能工厂以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加强和巩固在行业格局中的领导地位谋得先机,巨石集团拟在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实施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将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其中包括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并配套建设公司新总部大楼。
2、项目概况
巨石集团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可实现年产玻璃纤维粗纱15万吨;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可实现年产6万吨电子纱和年产2亿米电子布,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可实现年产6万吨电子纱和年产3亿米电子布、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可实现年产6万吨电子纱和年产3亿米电子布。
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总投资为932,347.70万元(其中新总部大楼总投资为7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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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计划于2018年开工,2022年全部建成投产。各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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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环保评价情况
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积累的经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各项污染指标均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项目实施后将实现节能目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智能制造项目将定位于高起点、高水平、智能化、差异化,将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工信部“两化融合”要求为契机,为公司在行业格局中加强和巩固领导地位谋得先机。智能制造项目将极大提高生产效率,为行业新老产能结构优化、行业技术进步、质量不断提高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将全面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创新应用大池窑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绿色制造技术,提高企业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项目建成后,预计各项目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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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权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新增土地的政府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7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2日14: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1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2日
至2018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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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17年12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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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月10日8: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传真:0573-88181097
邮编:314500
联系人:沈国明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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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