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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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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泰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12月2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华泰证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网址:http://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二、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2月 26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心收益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8年2月2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联系人:翟青

联系电话:010-65171166-212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7日,即在2017年12月27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第一条第4项所述的寄达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表决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指定联系地址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17年12月27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联系人:陆晓冬

联系电话:010-65543888-8066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在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6日,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一:《关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有关事项的议案

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优化客户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修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二: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年月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明编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优化客户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折算规则方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因此修改折算规则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4、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1. 将原“七、基金份额的折算”章节删除,相应修改后续章节序号并更新目录。删除章节如下:

“七、基金份额的折算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改变。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本基金的份额数×本基金的折算比例

在折算基准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并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对账务进行调整。

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提示性公告须最迟于折算基准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将原“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中的“(八)临时报告与公告”的如下条款删除,并相应修改后续序号。

“26、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三、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1. 将原“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章节删除,相应修改后续章节序号并更新目录。删除章节如下: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改变。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本基金的份额数×本基金的折算比例

在折算基准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并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对账务进行调整。

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提示性公告须最迟于折算基准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将原“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中“(八)临时报告与公告”的如下条款删除,并相应修改后续序号。

“26、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3. 将原“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中“5、本基金特有风险”的如下条款删除,并相应修改后续序号。

“(3)在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折算成1.000元。由于先折算后开放,投资者可能在开放期赎回基金份额时,未能及时查看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导致赎回不净或赎回失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货币市场基金

快速赎回额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7年12月28日15:00起元旦期间,对博时网上交易系统和各合作机构的投资者的货币快速赎回业务额度做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和各合作机构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投资者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本公司将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的货币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由本公司为投资者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过户给本公司的份额经注册登记机构赎回确认后,赎回款项用于偿还本公司已为投资者垫付的资金。

二、业务办理时间及调整如下:

2017年12月28日15:00起,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和各合作机构签约本公司货币基金开通了快速赎回业务并由本公司提供快赎垫资的机构投资人将暂停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恢复日期将另行公告。

2017年12月28日15:00起,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和各合作机构签约本公司货币基金开通了快速赎回业务并由本公司提供快赎垫资的个人投资人额度调整为单人单日(自然日)快速赎回额度10万元(含)。如未来本公司有其他调整将另行公告。

如以上投资人有资金需求,请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三、适用投资者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和各合作机构签约本公司货币基金开通了快速赎回业务并由本公司提供垫资的投资人。

四:适用货币基金

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货币基金, 包括且不限于博时现金收益A(基金代码:050003)、博时现金收益B(基金代码:000665)、博时现金宝A(基金代码:000730)、博时现金宝B(基金代码:000891)、博时现金宝C(基金代码:002855)、博时货币合惠A(基金代码:004841)及博时货币合惠B(基金代码:004137)等。

五、业务规则

详见《博时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见本公司网站)。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

“快速赎回”业务是本公司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项附加服务,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相关业务规则。

2、办理快速赎回业务业务详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查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指南》、《博时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及合作机构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申请本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及各合作机构,仔细阅读并确认接受《博时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及合作机构公告的相关业务规定。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