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暨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公告编号:2017-11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暨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翁武强、严炎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翁武强、翁武游、严炎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合计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严炎象于2017年7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4,6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严炎象截至2017年7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9,869,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915%,即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进展暨董事兼总经理股份减持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公司董事、总经理翁武强先生截至2017年7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2%。
截至2017年12月22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上述股东于2017年12月22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情况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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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计算减持比例采用的股本为430,684,547股。
截至2017年12月22日:董事兼总经理翁武强先生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2%;股东严炎象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1,9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7630%;股东翁武游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股份;翁武强先生和严炎象先生依据预披露公告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12,9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2%。
除上述披露的减持之外,股东翁武强、严炎象的一致行动人林永飞、翁武游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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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计算减持前后股份占总股本比例采用的股本为445,324,903股。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减持的关联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武汉悦然心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 家机构及颜庆华等 5 位自然人合法持有的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然心动”)合计100%股权,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320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由本次重组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49,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 19,6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29,400万元。
公司根据《关于核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颜庆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30号)(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复”)核准,向悦然心动原股东颜庆华等发行20,762,710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017年6月9日上市,因此,公司股份总数由409,921,837股增加至430,684,547股。
同时,根据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向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添益2号私募投资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为14,640,356股,发行价格为15.71元/股,配套资金总额229,999,992.76元。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9月4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430,684,547股增加至445,324,903股。
综上,截至报告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45,324,903股,上述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数量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也相应作了更新。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目前,翁武强先生、严炎象先生、翁武游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之内,且相关减持事宜已按照要求进行及时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翁武强先生、严炎象先生、翁武游先生不存在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2012年1月10日,翁武强、翁武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减持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12年2月28日,翁武强、严炎象、翁武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限售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015年11月16日,翁武强、翁武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作出股份减持承诺:自该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及其关联方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或作出减持计划;若其及其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减持计划期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公告日,翁武强、严炎象、翁武游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上述股东后续如有新的减持计划,将及时以《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的方式提前通知公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情况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7-11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林永飞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4日——2017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8层会议室1(大)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5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 208,7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4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 208,7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47%;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8,100,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赖江临律师、陈少宏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