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7-077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前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及相关文件。
根据上述决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7年12月25日,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购买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概述
1、产品名称:GS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业务(2017年第1342期)(对公)
2、银行账号:607216669
3、产品类型:保本并获得高于同期定期存款的收益
4、理财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5、财务管理服务期限: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6月26日
6、基准收益率:5.33%
7、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理财合同主要内容
1、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内容
公司委托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实施财富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1)进行资产配置、财富管理产品组合管理;(2)在托管人处开立托管账户,以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名义与托管人签署托管文件,对托管账户下达指令;(3)实施各项财富管理:以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向交易对手下达交易指令;(4)收取财富管理收益;(5)处理与交易对手的纠纷、向交易对手索赔(如有)。
委托期间,公司不得减少或者增加委托资金或者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2、收益分配
委托资产财富管理收益扣除应由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收取的服务费用后的剩余财富管理收益(如有)在服务期限终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至公司的指定账户,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3、财务管理范围
货币基金、同业存放、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4、争议解决
如果发生与本协议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事项
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除非本协议所明确约定的提前终止事由出现,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或其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三、风险及应对措施
1、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主要受制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接受公司委托与授权代理公司财富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的融资客户的信用风险。
(2)市场风险: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财富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公司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财富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公司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服务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委托资金不允许公司提前取出;
(4)管理风险: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某个或某些财富管理产品或财富管理产品组合,一旦该等产品或产品组合被提前终止,则该等产品或产品组合的实际存续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存续天数,则公司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5)政策风险: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某个或某些财富管理产品或财富管理产品组合的财富管理、财富管理收益的获得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委托资金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6)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信用风险或政策风险等风险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会导致财富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延期支付;
(7)流动性风险:在市场上可能存在某些财富管理品种的流动性不佳的情形,由此可能影响到委托资金财富管理服务收益的实现;
(8)其他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委托资金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
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其它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