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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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7-077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547,998.75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04号)文,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9,920,106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7.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6.0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1,86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8,139,996.06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到达公司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230500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7年12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6.06元,扣除发行费用11,860,000.00元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10,716,100.11元后净额为427,423,895.95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5,405,481.28元,未使用13,547,998.75元。

截至2017年12 月 18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止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的节余;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节省募投项目资金投入;3、募集资金利息减去手续费等的净收入。

三、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重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547,998.75元,占公司本次重组募集资金净额的3.09%。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3,547,998.75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受利息收入调整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意见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已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

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进行

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认为:秋林集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秋林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秋林集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