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17-01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中欣氟材;证券代码:002915),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客户及销售地区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各大药品生产厂商及贸易商。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实现收入及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51%、62.03%、65.39%和55.50%;销售主要集中于浙江省及华东其他地区,于上述地区实现销售收入合计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7.94%、83.00%、65.30%和62.32%。江浙地区为我国重要的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区域之一,公司位于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十余年精细化工研发及生产的丰富经验,利用地缘优势,形成以京新药业、国邦药业、浙江医药等知名企业为主的客户群。
目前,公司客户及销售地区相对集中,公司已通过各种措施积极培育新客户并拓展销售区域,但如果主要客户发生较大经营风险,或发生不再续约、违约等情况,而公司在短期内又无法开拓新客户,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品相对集中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集中在医药及农药中间体领域,主要产品包括2,3,4,5-四氟苯甲酰氯、2,4-二氯-5-氟苯乙酮、N-甲基哌嗪及2,3,5,6-四氟苯系列产品、BMMI等。2016年受国内下游市场需求减少的影响,2,4-二氯-5-氟苯乙酮产品销量及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是公司2016年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
未来,若公司某一主要产品的市场环境因下游产品新药替代、工艺革新等原因出现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未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公司高度关注下游市场需求情况,根据其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并致力于根据客户需求适时研发并推出新产品。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产品数量不断增加,新产品对收入和盈利的贡献不断提升。
(三)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作为氟精细化工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原料、部分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等“三废”对环境存在污染。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但在生产过程中仍存在因管理不当、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公司可能因此遭受监管部门处罚或赔偿其他方损失。如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停产整改或关闭部分生产设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日益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和支出可能会相应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部分原材料、副产品、产成品本身具有易燃、易爆或有害的特性。另外,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危险环境,对操作要求较高。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是仍存在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的潜在可能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项目投产、达产时间晚于预期的风险
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经过仔细分析和周密计划,但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组织不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或投资突破预算等风险。另外,新产品在投入工业化生产过程中,可能因其特殊的工艺方法和生产流程,以及对生产人员技术能力的更高要求,影响公司新产品规模化生产的速度。
2、项目经济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取自专业设计机构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是,由于市场价格、原料价格、设备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都可能发生变动,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实际收益水平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得出的收益水平。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存在规模化、市场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50吨奈诺沙星环合酸建设项目”是公司为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1.1类新药“苹果酸奈诺沙星”定制化研发的配套高端中间体生产建设项目。奈诺沙星环合酸为奈诺沙星原料药及制剂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医药中间体。2016年6月,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苹果酸奈诺沙星”原料药及其胶囊的药品注册批件及新药证书。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拥有奈诺沙星及奈诺沙星苹果酸盐的口服剂与注射剂产品在中国境内的独占许可专利及相关新药技术的独家生产经营权。项目建设投产后,公司所生产的奈诺沙星环合酸将全部销售给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苹果酸奈诺沙星”未来的市场开拓及规模化生产情况,决定了该募投项目能否顺利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年产1,500吨BPEF项目”主要满足日本高化学株式会社的需求。BPEF应用于光学聚酯树脂产品。公司已与日本高化学株式会社签署《BPEF系列产品销售框架协议》,成为其指定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将继续扩充其他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络。
(六)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四氯苯酐、氟化钾、三氯化铝、2,4-二氯氟苯、六八哌嗪、四氯对苯二甲腈等,多为常用中间体或氟化剂、催化剂等,市场供应较为充足。材料成本构成公司生产成本的主要部分,由于行业特征和竞争策略等因素,公司产品售价会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有所调整,但存在一定的滞后。因此,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短期业绩出现波动。
(七)产品结构发生变化的风险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为弥补传统医药中间体产品2,4-二氯-5-氟苯乙酮市场需求减少的影响,公司推出了2,3,5,6-四氟苯系列等农药中间体新产品,以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新的市场领域。随着新产品不断推向市场,公司产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公司传统医药中间体产品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同时农药中间体产品收入占比不断上升。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传统医药中间体产品2,3,4,5-四氟苯系列、氟氯苯乙酮系列和哌嗪系列实现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1.65%、89.84%、80.65%和61.92%,逐步推向市场的农药中间体产品2,3,5,6-四氟苯系列和BMMI实现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5.62%、8.24%、16.10%、33.95%。
如果未来公司传统医药中间体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减少,而新产品未能实现继续增长,或增长不能有效弥补传统产品市场下滑带来的损失,将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八)上市后公司业绩下降的风险
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相关风险在个别极端情况下或者多个风险叠加发生的情况下,将有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后营业利润大幅下滑。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并相应增加公司的折旧费用。经测算,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折旧金额预计为1,055.9万元。上述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可能在募投项目建成后短期内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