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决议: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孙玮恒、曹路、王建堂、戴新民、应苗富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韩灵丽、何大安、韩洪灵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将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人选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为做好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同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附: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简历
孙玮恒先生,1962年生,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台州发电厂厂长、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路先生,1965年生,研究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王建堂先生,1963年生,研究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曾任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集团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集团新疆准东能源化工公司总经理、浙能集团新疆准东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能准东煤制气项目筹建处主任。
应苗富先生,1958年生,高级政工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曾任浙江浙能钱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戴新民先生,1961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资本运营与股权管理部主任,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副经理、资产运营管理部副经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
韩灵丽女士,1963年生,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城乡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顾问,曾任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院长,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
何大安先生,1957年生,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享受院士待遇),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浙江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浙江省社区研究会名誉会长。
韩洪灵先生,1976年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学术主任,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及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培养工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专家工作组成员、浙江高校会计学科发展论坛秘书长。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公告编号:2017-04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王莉娜、陈立新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监事人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附:监事人选简历
王莉娜女士,1963年生,高级会计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主任,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陈立新先生,1973年生,现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秦皇岛港公安局副局长,安保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7-04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1日15 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梅苑宾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1日
至2018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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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7年12月27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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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会议当天14:30-15:00 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 号浙能大厦9 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21 0223
传真号码:0571-8993 8659
(二)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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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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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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