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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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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4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关于2018年销售目标2,000亿元,2018年上半年降低负债率至79%、全年降至75%,以及2018年具体项目入市数量及销售目标的说法,系其基于目前公司的土地储备情况、项目储备情况、项目拓展能力、投资进展、管理能力、销售能力、回款进度等做出的判断,属于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对公司发展的目标和愿景,不构成本公司的预测和承诺。

黄其森先生关于公司的上述愿景能否实现,与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公司2018年上半年土地拓展情况、公司项目建设开发进度、公司的管理能力、销售能力以及回款进度等密切相关,其实现与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8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1. 你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述的财务数据等信息,你公司是否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是,请索引公告编号及内容;如否,请说明在你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下,你公司董事长向特定媒体透露相关信息是否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4条的规定。

回复: 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关于2018年销售目标2,000亿元,2018年上半年降低负债率至79%、全年降至75%,以及2018年具体项目入市数量及销售目标的说法,系其基于目前公司的土地储备情况、项目储备情况、项目拓展能力、投资进展、管理能力、销售能力、回款进度等做出的判断,属于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对公司发展的目标和愿景,不构成本公司的预测和承诺。

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关于公司在手银行授信额度751亿元,以及剩余额度479亿元的说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不属于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关于泰禾集团商业项目占比在30%左右的说法,是基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主营业务分析”部分披露的数据。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商业地产销售收入分别占当期房地产板块销售收入的31.78%和26.65%。

公司董事长的表述不包含公司确认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4条的规定。

2. 你公司董事长所称“2018年,泰禾集团销售额的目标是再翻一番至2000亿元,同时,争取在明年上半年将负债率降到79%,下半年降到75%”是否属实,如是,请说明你公司2018年完成上述销售额目标和负债率目标的现实依据、实现条件、具体措施,前述内容是否构成你公司或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全体股东的业绩承诺,并对影响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及影响大小进行补充信息披露及重点提示;如否,请你公司予以澄清。

回复: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关于2018年销售目标2,000亿元,以及2018年上半年降低负债率至79%、全年降至75%的说法,系其基于目前公司的土地储备情况、项目储备情况、项目拓展能力、投资进展、管理能力、销售能力、回款进度等做出的判断。2016年,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21个,新增土地储备20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396万平方米;截至2017年12月26日,公司2017年新增项目36个,新增土地储备792.8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104.84万平方米;上述项目情况均已通过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披露。目前,公司拿地的主要方式逐步向收并购倾斜,公司内部对收并购项目原则上要求6-8个月内达到首期预售状态。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基于上述情况作出的判断,属于其对公司发展的规划和愿景,不构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对全体股东的业绩承诺。

3. 你公司董事长所称“预计明年上半年泰禾集团有30多个项目达到入市条件。2018年,泰禾集团在上海、南京、厦门、福州、郑州等城市都将集中发力。例如,泰禾已在郑州布局7个项目,明年仅郑州一地就有望实现300亿销售额”是否属实,如是,请说明你公司完成上述目标的现实依据、实现条件、具体措施,前述内容是否构成你公司或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全体股东的业绩承诺,并对影响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及影响大小进行补充信息披露及重点提示;如否,请你公司予以澄清。

回复:目前,公司在郑州拥有2个项目,分别为河南润天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参考公告:2017-114号)及郑州中盟文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参考公告:2017-115号)。董事长黄其森关于2018年上半年入市项目数量以及郑州地区2018年销售额目标的说法系其基于公司项目拓展能力、项目建设与运营能力、项目进展情况及销售能力、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环境等所作出的预期,不构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对全体股东的业绩承诺。

4.请你公司提供涉及上述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自查。

回复:因上述事项内无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涉及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公司及全体董事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关于2018年销售目标2,000亿元,2018年上半年降低负债率至79%、全年降至75%,以及2018年具体项目入市数量及销售目标的说法,系其基于目前公司的土地储备情况、项目储备情况、项目拓展能力、投资进展、管理能力、销售能力、回款进度等做出的判断,属于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对公司发展的目标和愿景,不构成本公司的预测和承诺。

黄其森先生关于公司的上述愿景实现与否,与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公司2018年上半年土地拓展情况、公司项目建设开发进度、公司的管理能力、销售能力以及回款进度等密切相关,其实现与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为准。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4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8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董事长接受媒体采访报道事项进行核实。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6日起停牌。

公司已对上述《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逐项回复,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7-249号公告)。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4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1日发出,于2017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黄其森先生、葛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248号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249号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参与竞拍北京侨禧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2017年8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竞得北京侨禧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由于看好该项目的发展前景,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参与竞拍北京侨禧投资有限公司其余51%股权,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竞拍及股权转让等手续。公司将根据竞拍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32 股票简称:泰禾集团 编号:2017-24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6月6日,公司与关联方福建华融鼎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鼎泰”)、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改为现名,以下简称“三农新材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持有的三农新材料82.27%股权作价40,400万元转让予华融鼎泰。协议各方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解除公司为三农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义务(详见公司2017-98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三农新材料的担保情况如下:

经与三农新材料及金融机构沟通,相关担保责任尚无法在年内解除。为维护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保证三农新材料的正常经营,公司拟与华融鼎泰、三农新材料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同意继续履行为三农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义务至借款到期,三农新材料将支付担保费用43万元,华融鼎泰同意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黄其森先生、葛勇先生回避表决。

三农新材料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控股孙公司,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黄沙村渡头坪21号

法定代表人:徐万鑫

注册资本: 48,62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专业化学产品制造;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矿产品、建材和化工产品;不动产经营租赁。

股权结构: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2、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持有公司609,400,7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为公司控股股东。三农新材料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的控股孙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华融鼎泰、三农新材料签署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转让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福建华融鼎泰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融鼎泰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7年7月7日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对于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账面仍存续的金融机构借款中由甲方提供保证或担保的,甲方继续承担相应责任至借款协议履行完毕。借款明细及到期日见附录。

2、福建华融鼎泰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丙方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30之前支付担保费用合计43万元。

4、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壹份。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经与三农新材料及金融机构沟通,相关担保责任尚无法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在年内解除。为维护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保证三农新材料的正常经营,公司继续履行为三农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义务至借款到期。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为维护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保证三农新材料的正常经营,公司继续履行为三农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义务至借款到期。三农新材料经营状况良好,且担保的剩余期限较短,三农新材料控股股东华融鼎泰亦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本次延续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维护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保证三农新材料的正常经营,公司继续履行为三农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义务至借款到期。三农新材料经营状况良好,且担保的剩余期限较短,三农新材料控股股东华融鼎泰亦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本次延续担保整体风险可控。同时,三农新材料参照市场价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022,74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369.44%。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227,500万元,对关联方实际担保43,000万元,其余均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7年6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农新材料通过统借统还方式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公司应付借款利息约737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4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北京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嘉兴”)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是北京昌平拾景园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

为了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泰禾嘉兴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泰禾嘉兴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追加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2、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与深圳前海联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塑保理”)签订了编号为(LSBL/WJ-HG-T-THJT-1711-01)的《保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联塑保理向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禾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中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维泰禾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中维菁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共计11家)提供反向保理服务,保理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保理额度的使用可在上述下属公司之间互相调剂。公司同意为所有主合同项下下属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两年。其中,涉及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向保理事项,其他股东许丽文、平潭瑞嘉融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社区服务中心198房间

法定代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2、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镇政府内

法定代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29,229.3096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建筑设备。

股权结构: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许丽文、平潭瑞嘉融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北京泰禾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楼106室

法定代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4、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楼105室

法定代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5、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政府路2号

法定代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6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6、北京中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顺白路77号

法定代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1,01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7、北京中维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高端总部基地铺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机械设备。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8、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河滨花园新业楼首层商铺2(仅作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丁毓琨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装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9、深圳中维菁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深汕路投资大厦1007

法定代表人:丁毓琨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10、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

法定代表人:丁毓琨

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主题公园,别墅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深圳红悦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11、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保税区35号地B栋203

法定代表人:丁毓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加工、物流服务等相关的仓储、贸易、物业出租(限自有物业)。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借款人:北京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追加不超过1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与联塑保理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深圳前海联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小写:¥1,000,000,000.00元)。

2、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分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公司权力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022,74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369.44%。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227,500万元,对关联方实际担保43,000万元,其余均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5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1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下午3:00至2018年1月1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夏亮、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731800

邮编:35001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