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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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7年江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等
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江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7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7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8年1月1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江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758”,证券简称为“江西1712”,是2017年7月1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5元。

二、2017年江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762”,证券简称为“江西1716”,是2017年7月1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4元。

三、2017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7765”,证券简称为“云南1711”,是2017年7月1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55元。

四、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03”,证券简称为“甘肃1504”,是2015年7月1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5元。

五、本所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1月10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等

两只债券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定于2017年12月28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证券代码“118972”,证券简称“17申证C1”,发行总额4亿元,票面利率5.2%,债券期限2年。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证券代码“118973”,证券简称“17申证C2”,发行总额43亿元,票面利率5.3%,债券期限3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2013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

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3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将于2018年1月10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301”,证券简称为“国债1301”,是2013年1月1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3.15元。

二、本所从2018年1月2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8年1月8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为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两只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定于2017年12月28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4242”,证券简称“17贵安债”,发行总额28亿元,票面利率6.8%,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紫光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证券代码“114254”,证券简称“17紫光05”,发行总额6亿元,票面利率6%,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21期

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2月2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21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一方恒融21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一方恒融21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一方恒融21期ABS”设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一方碧21”,证券代码为“116765”,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一方碧2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一方恒融21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一方恒融21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2月22日

关于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20期

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2月2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20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一方恒融20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一方恒融20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一方恒融20期ABS”设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一方碧20”,证券代码为“116764”,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一方碧20”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一方恒融20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一方恒融20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2月22日

关于为“融元-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6】号

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

公 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2月2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融元-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6】号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京东白条16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京东白条16号”的转让业务。

二、 “京东白条16号”设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6A”,证券代码为“116746”,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摊还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6B”,证券代码为“116747”,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摊还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证券简称“京东16中”,证券代码为“116748”,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摊还期在优先级本息支付完毕后每月摊还每一计息期间计算但未分配的预期收益。

三、 “京东16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京东16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京东16中”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京东白条16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京东白条16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2月25日

关于为“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7】号

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

公 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2月2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京东金融-华泰资管【17】号京东白条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京东白条17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京东白条17号”的转让业务。

二、 “京东白条17号”设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2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7A”,证券代码为“116735”,到期日为2019年12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摊还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京东17B”,证券代码为“116736”,到期日为2019年12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每季度付息,摊还期每月过手摊还本息;证券简称“京东17中”,证券代码为“116737”,到期日为2019年12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摊还期在优先级本息支付完毕后每月摊还每一计息期间计算但未分配的预期收益。

三、 “京东17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京东17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京东17中”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京东白条17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京东白条17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2月25日

关于为“长城证券-云龙安置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2月2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长城证券-云龙安置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长城云龙安置”)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长城云龙安置”的转让业务。

二、 “长城云龙安置”设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7云龙01”,证券代码为“116729”,到期日为2018年2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7云龙02”,证券代码为“116730”,到期日为2019年2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7云龙03”,证券代码为“116731”,到期日为2020年2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7云龙04”,证券代码为“116732”,到期日为2021年2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7云龙05”,证券代码为“116733”,到期日为2022年2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三、 “17云龙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7云龙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7云龙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7云龙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7云龙0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长城云龙安置”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长城云龙安置”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2月26日

关于为“嘉实资本中节能绿色建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2月2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嘉实资本中节能绿色建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节能绿建”)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节能绿建”的转让业务。

二、 “节能绿建”设立日期为2017年11月2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节能优A”,证券代码为“116714”,到期日为2029年6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半年付息,按年还本;证券简称“节能优B”,证券代码为“116715”,到期日为2029年6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半年付息,到期还本。

三、 “节能优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节能优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节能绿建”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节能绿建”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2月25日

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7年12月2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众信转债”,证券代码为“128022”,上市数量700万张。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