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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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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6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号),以及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及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充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7〕70号),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安庆市鑫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4家子孙公司(以下合称“4家全资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如下:

一、证书相关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4家全资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上述4家全资公司均为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故自2017年1月1日起连续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调整为15%,但最终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备案为准。

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业绩预测时,财务部门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已考虑上述4家全资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税率变化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

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认定是国家相关部门对公司创新研发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成果的充分肯定,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同时享受相关税收政策,将对公司2017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有正面的影响,是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表现,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